在成金青、蓉都大道等主要干道增设了执法检查点,对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危货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检查。
深化下沉联动。积极下沉对口联系社区,抽调机关工作人员下沉社区配合开展入户液化气使用安全检查。
积极开展燃气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工作。向1600余家运输企业、5000余名驾驶员发送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警示杜绝非法运输行为。
积极开展排查。组建专项工作组,深入排查整治交通在建工地、汽车维修企业、寄递物流公司等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点。同步与金堂县公安局共同优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固定卡点+流动巡查”“白天+夜查”的模式,联合开展危化品运输执法监督工作。
扎实开展入户宣传。组织人员对机关内小区住户进行上门检查,并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同步协调天伦燃气公司对机关院内住户的天然气灶、管道、安装等进行专业检查指导。
加强彭州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源头监管排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使用、运输、存储环节的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汽修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认真执行用电用气安全操作规程。
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召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对燃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发《关于立即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会同公安交警等力量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迅速行动,全力开展检查。通过“早检夜查”和错时检查等方式,全天轮班制拉网式对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对燃气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路线、驾驶人员上岗证等有效证件的持有、电子运单的携带和使用、车辆灭火器的配备等情况做了逐一检查,确保问题人员不上车、隐患车辆不上路。
强化引导,开展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过程中,面对面向企业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讲解燃气运输安全知识和隐患,引导从业人员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燃气运输安全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召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专题会,组成5个检查小组,重点对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进行全方位检查,并依法对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人员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行为进行查处。
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金祥运业、大陆石化花源配送储存点位及汽车修理厂等6家企业,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气罐及安全附件定检等情况,并对液化石油气瓶临放区、存放区、接卸区、安全使用情况及消防设施设置情况逐一检查,细致查看燃气软管是不是真的存在腐蚀老化现象,燃气器具安装及液化石油气瓶是不是满足规范等。同时,在大件路沿线设置点位开展燃气运输环节专项整治,着重对过往危化运输车辆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