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瓶装燃气非法运输行为的通告
2024-05-31 02:16:05 集装厢运输半挂车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燃气运输安全管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彻底排查和整改燃气运输安全风险隐患,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合法权益。青冈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具有下列影响城镇燃气运输安全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2、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从事运输液化石油气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将承担如下的法律责任: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处违法来得到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或者违法来得到的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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