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处理,规范渣土运送次序,改进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修建废物处理规则》、《玉树藏族自治州乡镇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则法令法规,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将在全市规模内常态化展开渣土运送车辆整治举动,严厉打击修建废物随意倾倒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渣土车辆行进规范方面:严查渣土运送车辆手续是否完全,是否处理修建废物准运答应,查看车辆是否密闭运送,在运送过程中是不是真的存在抛洒滴漏现象;渣土运送车辆是否依规则的道路、时刻行进;
(二)修建废物处置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积修建废物;禁止将修建废物混入日子废物,将危险废物混入修建废物;渣土运送车辆必须将渣土运送至扎西科修建废物填埋场。
(三)渣土运送规范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聘未获得渣土运送准运资历的车辆施行渣土运送及处置作业。
1.运送车辆未密闭或沿途抛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则,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将修建废物混入日子废物,将危险废物混入修建废物的,根据《城市修建废物处理》规则,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3.随意倾倒、抛洒或许堆积修建废物的,根据《玉树藏族自治州乡镇处理条例》规则,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告发规模:在玉树市区域内发现的渣土车辆违规运送、修建废物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告发办法:鼓舞广阔市民经过告发电话进行告发,告发人需供给对应的依据资料。
(三)奖赏规范:告发头绪经查验事实的,给予告发人300元 - 800元的现金奖赏。同一头绪被多人告发的,奖赏首位告发人。
(四)保护的办法:将严厉对告发人信息予以保密,对走漏告发人信息或打击报复告发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歹意告发、搅扰法令作业的,将按照法令来追究责任。欢迎广阔市民热心参与,一起保护杰出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