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国自卸半挂车产品设计与生产,提升自卸半挂车产品性能质量与安全水平,满足生产企业与运输服务需求,健全完善挂车标准体系,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山东昌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牵头起草,安徽华兴车辆有限公司、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海沃机械(中国)有限公司等生产公司参与的第一次标准起草会议在山东蒙阴召开。
据悉,《自卸半挂车》第一次标准起草会议主要研讨了《自卸半挂车》标准起草原则、标准框架及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形成了更成熟、完善的标准草案,并明确了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分工等事项。
近两年,随着我们国家自卸半挂车的快速发展以及数量的急剧增多,自卸半挂车在我国的生产、使用虽然较早,但产销量较低、产品质量不高、使用范围不广泛。行业内由于没有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支撑,种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质量纠纷接连不断。
因此,形成稳定的、使用比较广泛的自卸半挂车行业标准,对引导我国自卸半挂车的设计、生产和制造,提升产品质量,能轻松实现自卸半挂车各种运作时的状态下的安全,实现安全、高效运输,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该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推荐性汽车行业标准,属于产品质量标准。它从车辆性能、配置入手,解决了自卸半挂车在设计、制造、试验等过程中突出的问题,确保自卸半挂车的规范设计、制造、试验等,安全、环保、节能的运行。为了使该标准与国内标准、法律和法规保持一致和协调,同时提高自卸半挂车配置性能及标准化,确定了该标准的修订原则如下:
一是使制订的标准具有一致性和协调性,也就是起草该标准时应结合我国近几年制修订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技术内容和行业的相关管理要求,不能产生交叉和矛盾;
二是使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确定标准技术指标时,应在国家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通过几年的实施不落后于行业实际指标;
三是使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既然制修订的标准是制造企业可用的行业标准,在标准内容上更要体现便于标准使用的方便性,且有关技术要求和试验也能够实现;
四是结合我国的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标准技术内容应参考国家的相关要求,再结合国际标准使此标准具有国际化水平和普适性。
自卸半挂车是一种将自卸功能和普通货运半挂车相结合的专用车型。它承载货物的车厢能够自动倾翻一定角度用于卸货,所以具有节省卸料时间和劳动力,缩短运输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等诸多的综合优势。
该标准起草项目组在遵循以上原则基础上,开展的标准制定起草研究工作。标准规定了自卸半挂车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随车文件、运输与贮存及出厂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自卸半挂车。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方面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随车文件、运输与贮存及出厂要求七个章节。
其中,技术方面的要求作为该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方便理解和掌握本标准的技术方面的要求,该章节按照自卸半挂车的结构构成、制造工艺和主要性能共分为整车、车架、车厢、液压系统、加工工艺及其他等进行编写。其中规定,自卸半挂车应依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自卸半挂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和相关运行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589、GB 7258和JT/T 1178.2的要求等内容。
自卸半挂车作为一种将自卸功能和普通货运半挂车相结合的专用车型,具有诸多优势,因此制定该行业标准,对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