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事例胜过一打文件”。为充沛的发挥典型事例对处理损害出产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清晰有关规则法令适用问题,苏州市应急处理局选取相关省市发布的安全出产领域典型事例,同享给我们,一同以案学法。
2016年、2017年期间,被告人卢某某、古某某合伙出资购买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和一辆重型自卸半挂车,将上述车辆用于货品运送盈利,两人共担风险、平分日常开支和赢利。2019年1月,被告人卢某某、古某某一起雇请了司机胡某某,司机胡某某遵从上述两名被告人的安排,担任驾驭上述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运送货品。
2019年1月26日00时37分许,被告人胡某某驾驭制动功能不合格的上述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59420kg货品(核定载质量:32000kg),在广园快速路行进途中,磕碰了同车道在前因交通拥堵缓慢行进的1辆集装箱卡车尾部,后推广车辆顺次磕碰同车道在前的3辆机动车,形成5名被害人当场逝世、1名被害人轻伤二级、多辆车辆损坏。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增城大队确定,被告人胡某某承当此次事端的悉数责任。被告人卢某某、古某某作为事端车辆的运营者、实践操控人,在半挂车上私自加装尾箱,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并长时间超载运营,在营运车辆运送处理工作中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法令》等有关安全处理规则,安全出产主体责任不执行,对此次交通事端的发生负有安全处理监督过错责任。
2019年10月18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某等3人依法提起公诉。2020年8月6日,增城区人民法院以交通闯祸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以严重责任事端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古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卢某某、古某某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1年6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出产运营单位实行安全出产主体责任,应当恪守有关安全出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出产处理。本案中,古某某、卢某某一起出资、一起以闯祸车辆为营运车辆运营货运事务,同享利益,共担风险,应当实行安全出产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法令》等有关安全处理规则采纳安全措施,保证路途运送安全,并对由该车辆发生的法令结果承当连带责任。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损害出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关于严重责任事端罪违法主体的规则,实践处理者、投资者、操控者等应承当因监督过错而导致呈现严重责任事端的刑事责任。因而,专职司机驾驭营运车辆过程中违背交通运送法规导致严重事端的,构成交通闯祸罪,对车辆营运负有安排、指挥或处理责任的担任人等存在监督过错的,应以严重责任事端罪追查刑事责任。
《油气贮存企业安全处理攻略(试行)》征求意见 2023-01-14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