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作业专班办公室关于逐渐撤销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布告
2024-12-07 02:11:07 专用车

  丹凤县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作业专班办公室关于逐渐撤销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布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控,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用,保证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营企业入户安检全掩盖,全面防备用户自提购气时液化石油气钢瓶运送过程中的风险风险,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乡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风险货品路途运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县城管局将严厉执行市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作业专班办公室《关于会集安排而且展开全县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举动的告诉》(商燃办函〔2024〕10号)文件及《关于会集安排而且展开全县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举动的告诉》(丹燃办函〔2024〕16号)文件有关要求,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撤销自提购气形式,实施瓶装液化气一致配送到户、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辅导服务和“实名制”挂号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2024年6月30日起,全县各瓶装液化气充装站、供给站点一概撤销用户自提购气方法,一致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施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辅导,催促用户消除安全风险。居民回绝供给相关实名信息的,燃气运营企业有权回绝供气。

  二、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面禁止自提购气的过渡期间,用户到供气单位自提购气的,不得选用厢式卡车、面包车等封闭式厢体车辆装载气瓶,不得将气瓶放入车辆后备厢内,不得将气瓶横卧摆放在电动车踏板上。气瓶应直立摆放并有用固定,坚持通风杰出,保证安全。

  三、请广阔新老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运用相关规则,禁止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贮存、运用瓶装液化气。用气厨房应通风杰出,应运用契合安全规范的燃气灶具及配件,禁止运用不契合安全规范的无熄火维护设备残次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堵截安全维护装置的减压阀以及一般橡胶连接收,保证瓶装液化气运用安全。

  四、我县将继续展开常态化的监督查看,对仍供给自提购气服务和不按规则执行入户安全查看的燃气运营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处分,直至撤消燃气运营许可证。

  五、各瓶装液化气用户可通过瓶装液化气公司电话查询并预定购气。县内合法液化石油气运营企业名及联络电线.丹凤县龙驹液化石油气贮配站 联络电线.丹凤县强久液化石油气贮配站 联络电线.全县一致监督告发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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