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送局、商场监督办理局日前联合下发《告诉》,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办理定下规则,以保证配送安全。
关于瓶装液化气运营企业,《告诉》清晰,企业应依照“一致服务标准、一致出售价格、一致车辆、一致着装、一致标识”的要求,完善配送服务体系。要依照《燃气运营许可证》所载明的区域进行配送,不得私行跨区域配送,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活动出售液化气。企业还应当树立用户服务体系,对配送全过程进行盯梢办理,精确记载储配站气瓶出站、供应站气瓶出入库、送气工配送气瓶、用户安检等信息。禁止托付非本企业送气工配送液化气。
关于液化气配送车辆,《告诉》要求,企业运用轿车运送液化气时,运送车辆及驾驭、押运人员应契合国家相关规定,配送车辆必定得安装装备GPS或斗极定位体系,满意定位、行进记载、警示等功能,并保证实时通讯在线;电动三轮摩托车须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分按法律规定上牌,进出约束通行区域应存案。如果是用户自行提气,原则上一次不超越2只15公斤气瓶。
关于送气工,《告诉》清晰,送气工年纪不能超越65周岁,应当与企业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持证上岗。送气工如被发现存在为非劳动合同签约企业配送液化气,私自在家中、车库、租借房子等场所存放气瓶,进行气瓶彼此倒灌和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或者是发现用户存在严重用气安全危险危险,未及时阻止用户等不良行为的,均将被记入黑名单,撤销送气资历。
据悉,常州市住建、公安、交通运送、商场监管等部分将树立日常联动巡查法律机制,严查液化气配送违背法律法规行为,标准液化气配送次序。
企业应依照“一致服务标准、一致出售价格、一致车辆、一致着装、一致标识”的要求,完善配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