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市民打造一个安全、顺利的路途交互与通行环境,合肥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冬天举动”,依法严厉查办不合法运送
2024年12月16日上午,交警支队新站大队在新站区文忠路与新汴河路邻近抄获一辆不合法运送烟花爆仗的厢式卡车。经核对,该车运载烟花爆仗等易燃易爆物品约600箱,重17吨。
近来,交警支队瑶海大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不合法运送烟花爆仗卡车,民警在拦停该不合法运送烟花爆仗车辆后,当场抄获烟花爆仗500余箱,合计2500余件。
2024年12月18日上午,交警支队蜀山大队接到头绪,一辆外地卡车涉嫌不合法运送烟花爆仗,民警敏捷确定车辆方位,并在肥东县夏岗村内的两栋民房内找到存储的烟花爆仗。经清点,现场共寄存各类烟花爆仗制品约2000余箱。
近来,交警支队经开大队在工作中抄获一辆卡车不合法运送烟花爆仗,民警对现场寄存的爆仗进行逐箱清点,终究抄获爆仗200余箱。经核对,该车从湖南省浏阳市运送至合肥市。
日前,交警支队瑶海大队在肥东县春风大路邻近抄获一辆不合法运送烟花爆仗卡车,现场抄获烟花爆仗250余箱。
国家对烟花爆仗的运送实施许可证准则,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运送烟花爆仗。
依据《烟花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未经许可经由路途运送烟花爆仗的,由公安部门责令中止不合法运送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不合法运送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烟花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则,不合法出产、运营、运送烟花爆仗,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下一篇:不合法运送烟花爆竹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