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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用防备和削减路途交互与通行事端,全力推动路途交通事端防备“减量控大”作业,发挥智能办理服务渠道效果,加大对“两客一危”等要点运送车辆路途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办,坚决遏止交通事端的产生。
2021年10月27日,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指挥中心经过“321”监管渠道预警,发现车牌号为陕J0***3小型危化品车辆在我大队辖区210国道593公里200米公路处有严峻超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路途限速60km/h,行进速度73km/h,超速比为21.7%,我大队指挥中心民警经过渠道发现该车已驶出我大队辖区。
2021年10月28日,我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再次经过GPS定位发现该车呈现,当即向川口中队下达阻拦指令,川口中队民警成功将该车阻拦。奉告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路段及时刻,驾驭员慕某某对自己驾驭车辆的超速违法现实无异议,并虚心接受民警现场处分,依法对司机慕某某处以驾驭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