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般所说的“危运车”,全称为风险化学品运送车辆,较常见的是易燃气体厢式运送车、气瓶运送车和易燃液体厢式运送车,其行车安全办理至关重要。近来,汕头公安交警部分依法处置了一同危运车辆内行驶过程中走漏残留气体的违法行为,及时排除了安全风险。
8月14日正午12时许,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指挥中心接到大众报警,称在沈海高速公路K2581处(汕头往福建方向)有一辆挂车号牌为“粤L/B7××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其车后的小阀门一直在走漏气体,疑似是运送液化气。
接报后,值勤民警当即告诉沈海高速公路汕头辖区3个外勤中队联合业主单位、路政部分上路展开巡查。经查询了解,涉事车辆隶属于某气体(惠州)有限公司,日常专门装载液氧,其时车辆为空车状况,但有少数气体残留,因为阀门没有关紧导致残留液氧细微走漏。
当天下午,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约谈了该公司安全员余某,要求该公司引起分外的注重,充分认识危运车辆阀门走漏的风险性,常态化展开出车前后安全查看,拟定风险整改措施,执行整改到位,根绝相似状况再度产生。余某代表其公司作了反省,表明要认真吸取本次经验,逐渐加强对运送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办理,敏捷执行整改,消除安全风险,全力保证运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