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7日15时30分许,河市中队执勤人员于洛江区县道215线米执勤时,抄获林某驾驭闽C76455重型自卸卡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实载44070kg,超载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未到达百分之五十。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分,并拘留车辆。
2024年10月8日16时47分许,河市中队执勤人员于洛江区县道304线米执勤时,抄获龚某明驾驭闽C97236重型自卸卡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实载41230kg,超载达最大答应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分,并拘留车辆。
2024年10月06日16时18分许,韩某驾驭闽C59851重型自卸卡车在洛江区双阳中路路段被万安中队民警抄获,经查该车实载81580kg,超载达最大答应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分,并拘留车辆。
2024年10月4日11时50分许,河市中队执勤人员于洛江区县道304线米执勤时,抄获赵某驾驭闽C89786重型自卸卡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实载45620kg,超载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未到达百分之五十。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分,并拘留车辆。
2024年10月8日11时16分许,河市中队执勤人员于洛江区县道304线米执勤时,抄获胡某洋驾驭闽C37280重型自卸卡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实载66590kg,超载达最大答应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分,并拘留车辆。
要严厉遵法遵规驾驭,切勿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疲惫驾驭,驾车行为急弯陡坡、长下坡、穿插路口、临水临崖路途,要注意减速慢行、按规则让行。
应当执行安全主体职责,加强对源头的监管,防止卡车超载;此外,货物运输企业还要对货物运输车辆驾驭员定时安排教育训练,增强安全意识,根绝超载、超速、疲惫驾驭,保证交通安全。